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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水扁倒了

  中新网2008年11月12日电 台湾检方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庭疑案及“国务机要费”案,11日第五度传唤陈水扁到案说明,并向台北地方法院声请对陈水扁羁押禁见。台湾TVBS最新报道称,台北地方法院连夜开庭审理后于今天清晨7时06分许裁定,将陈水扁羁押禁见。

    2008年11月11日下午,陈水扁离开特侦组前往法院听判时高举手铐。

    陈水扁随后将被用囚车移送至台北看守所关押,从而成为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位遭到收押的卸任领导人。

    由于11日晚8时30分陈水扁在法院出庭一开始即向法官表示在特侦组遭法警拉扯受伤,法官准许陈水扁赴台大医院验伤,验伤后法官认为陈水扁身体状况仍可应讯,因此声押庭在今(12日)晨约一时恢复进行。合议庭于今日凌晨三时许休息十分钟后,继续由陈水扁委任律师与检察官展开攻防,程序庭于今晨5时30分左右结束,随后由三位法官投票裁决。

    陈水扁涉嫌贪污等重罪

    特侦组11日传唤陈水扁到案,经六个多小时讯问后,检察官认为陈水扁涉嫌“贪污治罪条例”等罪,犯罪嫌疑重大,有串证之虞,且所犯为最轻本刑五年以上重罪,当庭将其逮捕,并于当天下午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。

    特侦组于五月二十日正式分案侦办机要费案,八月中旬瑞士联邦检察署提供扁家海外住户等情资,并寻求司法互助;特侦组另分他案,侦办陈水扁家庭疑案,近三个月来,陆续衍生企业汇款、侵占“机密外交”款项、龙潭购地等案。

    全案侦办至今,特侦组已于七月二十四日、八月十二日、八月十五日、九月三日四度传唤陈水扁到案,今天上午为陈水扁第五度到特侦组说明。检察官也分别于八月二十二日、二十五日侦讯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及儿子陈致中、儿媳黄睿靓到案。检方预计本周内将陆续讯问吴淑珍等三人,不排除予强制处分。

    除上述四人外,本案尚有吴淑珍胞兄吴景茂、友人蔡铭哲、蔡铭杰、前陈水扁办公室主任马永成、林德训、前“总统府”出纳陈镇慧、前台“内政部长”余政宪、前“国安会秘书长”邱义仁、前新竹科学园区管理局长李界木、力麒建设负责人郭铨庆、前兆丰金控董事长郑深池等十名被告。其中,除郭铨庆、郑深池、蔡铭杰外,其余八人均在押。

2008年11月13日,陈水扁透过律师提十点理由 宣布禁食。

 

台检方特侦组2008年12月12日以贪污、洗钱等罪起诉陈水扁。台北地方法院经合议庭审理后,认为并无继续羁押陈水扁的必要,13日凌晨1时裁定当庭释放,但限制陈水扁住居。

 

环球时报12月30日报道2008年12月30日2时30分左右,经过12个多小时的漫长答辩和评议,台北地方法院针对是否羁押陈水扁做出最终裁决:再次收押陈水扁。

 

 

 

 

 
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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